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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药、肥料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来源:黔农网  更新时间:2020-12-25 16:25:03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药肥料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

当前,我省农药、肥料生产已进入高峰期,为切实加强农药、肥料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农药、肥料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全省农药、肥料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要高度重视农药、肥料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农药、肥料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农药、肥料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探讨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加强日常巡回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农药和肥料行业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加强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药、肥料企业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更是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以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为主要内容,敦促企业从业人员接受全面培训,努力做到全覆盖,强化培训效果和质量,使企业人员真正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加深《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药、肥料行业安全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强大合力,使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狠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要督促农药、肥料生产、经营、使用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按照《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坚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落实农药、肥料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切实落实落靠监管责任。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研究制定农药、肥料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具体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等,要对辖区农药、肥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做到监管全覆盖,建立全过程安全追溯制度。

三、深入开展农药、肥料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一)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是否明确,特别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主要岗位人员的责任是否清楚。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检查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高毒农药、危化品储运及产品生产涉及的工序和关键岗位(部位)是否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三)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是否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是否通过当地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评级评价。

四、着力构建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一)突出监管制度落实。各地要把农药、肥料行业的安全监管作为全年农药、肥料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强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梳理本辖区农药行业中包括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点,落实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证不发生重大农药、肥料行业安全事故。

(二)突出档案建设管理。各地要通过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建立完善辖区农药、肥料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对于农药、肥料生产企业,要突出对企业易燃易爆原料、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气体、生产过程的管线、电路、压力容器等方面的安全检查记录以及落实整改记录;对于农药市场和经营门店,要突出安全设施、仓储条件、环境隔离和高毒限制使用农药的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管记录;对于农药、肥料使用环节,要突出限制使用农药使用情况检查和农药药害事故处理记录。

(三)强化事故处置和信息报告。要加强行业安全舆情监控,全面把握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安全信息动态。对于发生农药、肥料行业安全事故的,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要求及时上报。联系 人:李颖波。联系电话:0451-82620105。邮箱:lyb01@126.com。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3日

部分专业知识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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